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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1月10日,济宁城区2076套经适房开始登记报名。包括运河怡居新城、时星御德新城、顺河佳园在内的7个小区,将首次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经适房申请范围。
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自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1月10日,济宁城区2076套经适房开始登记报名。包括运河怡居新城、时星御德新城、顺河佳园在内的7个小区,将首次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经适房申请范围。
今年8月,市房管局进行了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的摸底调查,其中,预登记报名家庭区域范围为户籍在市城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行政区内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含自谋职业创业人员)住房困难家庭,约有3600个家庭参加了预报名的程序。“已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申请审核,现处于保障轮侯期纳入系统管理的,由申请人向市房产管理局提交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书、上一年度家庭成员收入、近期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经再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市房产管理局可将原保障材料转入经济适用住房申报材料,按选报小区优先抓阄分房。”据济宁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忠利介绍,现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直管公房、单位公房保障的家庭,因现住房困难自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经承租人向市房产管理局提交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书、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经再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可按选报小区优先购房,但在抓阄定房前必须退出上述租住的住房,结清租住期间产生的水、电、燃、热、物业等费用后,将房屋钥匙交给房屋管理单位,由房屋管理单位向市房产管理局出据房屋移交证明后,市房产管理局再安排抓阄定房。
根据济宁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市城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通告》,本次登记报名家庭区域范围为户籍在市城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行政区中等偏下收入的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在准入条件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低收入、低保家庭),具有申请范围内非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28700元(2015年市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31888元的90%);家庭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低于20平方米;家庭成员一般指夫妻及未婚子女。年满28周岁以上(含28周岁)未婚、丧偶、离异不带子女的,作为单身申请人申请。
外来务工人员可于2017年1月15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所规定的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应在市或区人力资源保障局备案);持有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城区居住证一周年以上;已参加企业社会保障且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周年以上都具有资格申请。此外,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携带户口本,家庭成员身份证、收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报名表。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城区居民居住证、劳务合同、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到区住房保障部门(单位)报名。申请人可选报三个意向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按购房意向分别按一、二、三顺序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