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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国土资源局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针对矿山地质环境和采煤塌陷地治理、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矿权退出等重点工作,强化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努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全力推进省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
市国土资源局: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形成绿色发展新格局
市国土资源局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针对矿山地质环境和采煤塌陷地治理、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矿权退出等重点工作,强化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努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根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2017年至2018年,我市累计治理采煤塌陷地31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目标,6个项目被评为省级示范工程;争取省级资金3400万元,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8个,完成治理3.27万亩。为稳妥推进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矿权退出工作,市国土资源局针对矿权退出分类处置意见涉及的政策、资金补偿等问题,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按照“一矿一策”的原则,制定了《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确保2019年内完成退出50%工作任务。
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朱运旭:“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科学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围绕确保到2020年完成80%任务目标,严格执行督导督查和通报制度,建立挂牌督办和问责约谈制度,指导县(市、区)开展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区,探索积累大规模治理经验,切实提升治理成效,严格落实《济宁市非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2019年完成矿山复绿项目11处,治理2013年以来关停露天矿山26处。我们将通过有力有效整改,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国土资源突出问题得到明显改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不断健全,为实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空气更清新’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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