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清华博士扳倒山东省政府征地决议 曾致信市长抗强拆
- 发表于2012-04-24
致信潍坊市长前
走遍法律程序难阻被强拆
在写公开x信前,王进文其实早已走遍法律程序,但无以改变房子被强拆的命运。
“尊敬的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首先,请允许我以‘尊敬的’字眼称呼您,在对您毫无认知,从而无法对您个人及工作做出比较客观的评价之前,出于礼貌,更多的是基于您市长公职的身份和对国家公器的尊重,我觉得用这三个字称呼是比较恰当的。”
获悉自己家半夜被偷偷强拆,王进文当日用三个小时,写了一封《法学博士清华大学王进文致工学博士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有关拆迁问题的公开x信》,以特快专递和挂号信的方式,寄递给潍坊市长许立全。
“我欢迎发展,欢迎城市化,欢迎拆迁。这个‘我’,也可以置换成‘我们’。前提是,确保更好地发展,确保更合理地城市化,确保更公平地拆迁。”
公开x信共8199字,言辞犀利但语气恳切。内容除了讲述自己家深夜被拆的情况,还就潍坊市的拆迁现状提出了许多问题。“推土机推不出政治,推不出和谐社会,也推不出真正的城市化。”
此信在网上迅速流传,引起网友的强烈反响,也引起了潍坊市官方的重视。时任潍城区副书记的王兆辉于当年11月24日赶赴清华大学,与该校法学院和王进文本人进行了沟通,承诺“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此事。”
同时,也有网友质疑,王进文作为一名法学博士,在遇到问题时不依靠法律,却利用“清华”和“博士”的名头从网络上来寻求舆论支持,不可取。
“我一直在依法维权啊!”相关函件显示,在房屋被强拆前的半年,王进文已在向潍城区政府、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以及向市级、省级政府部门递交信息公开申请函。
“我向十多个部门递交信息公开申请都没有回音,只有区发改委给了个回复说该项目尚未立项。”王进文说,没有相关回音,他无法到法院发起诉讼。
“我可以说把法律程序都走遍了。但并没能阻止房子在深夜被偷偷推倒。”
走遍法律程序难阻被强拆
在写公开x信前,王进文其实早已走遍法律程序,但无以改变房子被强拆的命运。
“尊敬的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首先,请允许我以‘尊敬的’字眼称呼您,在对您毫无认知,从而无法对您个人及工作做出比较客观的评价之前,出于礼貌,更多的是基于您市长公职的身份和对国家公器的尊重,我觉得用这三个字称呼是比较恰当的。”
获悉自己家半夜被偷偷强拆,王进文当日用三个小时,写了一封《法学博士清华大学王进文致工学博士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有关拆迁问题的公开x信》,以特快专递和挂号信的方式,寄递给潍坊市长许立全。
“我欢迎发展,欢迎城市化,欢迎拆迁。这个‘我’,也可以置换成‘我们’。前提是,确保更好地发展,确保更合理地城市化,确保更公平地拆迁。”
公开x信共8199字,言辞犀利但语气恳切。内容除了讲述自己家深夜被拆的情况,还就潍坊市的拆迁现状提出了许多问题。“推土机推不出政治,推不出和谐社会,也推不出真正的城市化。”
此信在网上迅速流传,引起网友的强烈反响,也引起了潍坊市官方的重视。时任潍城区副书记的王兆辉于当年11月24日赶赴清华大学,与该校法学院和王进文本人进行了沟通,承诺“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此事。”
同时,也有网友质疑,王进文作为一名法学博士,在遇到问题时不依靠法律,却利用“清华”和“博士”的名头从网络上来寻求舆论支持,不可取。
“我一直在依法维权啊!”相关函件显示,在房屋被强拆前的半年,王进文已在向潍城区政府、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以及向市级、省级政府部门递交信息公开申请函。
“我向十多个部门递交信息公开申请都没有回音,只有区发改委给了个回复说该项目尚未立项。”王进文说,没有相关回音,他无法到法院发起诉讼。
“我可以说把法律程序都走遍了。但并没能阻止房子在深夜被偷偷推倒。”
2010年底,因老家房屋在未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凌晨被拆,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王进文致信工学博士潍坊市长许立全,这封被网友称为“文风犀利”“不卑不亢,有理有据”的信广泛流传。
现在,王进文似乎看到了“胜利”。但此时,他被拆掉的老屋所在地,超过20层的在建高楼已经矗立。
一日两发裁决
国务院撤销山东省决定
“谁说是假的?!有国务院的大印!”
今年4月13日,王进文的父亲王晓志走进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北三里村村委会,将“国复(2012)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书”的复印件交给村支书单宝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书2012(61)号”指令:撤销山东省人民政府的“鲁政复决字(2011)1号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山东省政府依法重新处理。
单宝和仔细翻看裁决书,对上面大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专用章”尤其注意。“有人在村里说这个裁决是假的,是王进文伪造的。你看看是不是假的?”王晓志问。
“谁说是假的?!有国务院的大印!”单宝和指着裁决书说得很大声。
国务院2012(61)号裁决书印发于今年3月15日,同一天印发的还有一份2012(60)号裁决书。两份裁决书都针对北三里村拆迁事宜:撤销山东省政府“鲁政复决字(2011)8号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山东省政府依法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山东省(2011)1号和8号行政复议决定,都与北三里村被征收的23.8214公顷土地有关。两份决定称,省政府为了实施潍坊市潍城区北三里村城中村改造,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做出了《关于潍坊市潍城区2010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0】522号)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批复程序合法。
两份决定中,一份的申请人为李建军等5位村民,另一份的申请人是王进文的母亲李玉敏。“现在国务院推翻了省政府认为征地合法的决定。”王进文说,如果征地都是非法的,强拆他家房屋就更加违法了。
国务院的裁定列明了撤销山东省行政复议决定的理由:原级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人不服鲁政土字【2010】522号批复申请行政复议一案“主要事实的审查存在遗漏”。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复议司的工作人员没有回答山东遗漏了哪些主要事实,只是表示,裁定做出后,已按照程序要求山东省行政复议机关重新审理此案。